中北大学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各院、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我校将全面启动中北大学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参赛工作。请各单位(部门)积极动员,认真落实,做好本届大赛的报名和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务部主办,创新创业学院承办,研究生院、校团委、招生与就业工作部、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北大学科技园协办,所有学院参与。中北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及外聘专家负责参加项目评审及参赛学生及指导教师的培训工作。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大赛赛道总体按照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产业赛道三部分安排,各赛道参赛要求暂时参考“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赛道要求及评审规则(见附件1及附件2)”执行。
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对象为本、硕、博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8年之后毕业的本、硕、博毕业生)。
产业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支参赛团队只能选一题参赛,师生共同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揭榜答题的实际核心成员。产业赛道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8年之后本、硕、博毕业生)。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教师(2023年7月31日前正式入职)。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类型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证、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收入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项目内容和团队要求
1.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5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本校的项目或师生与他校联合组队参赛,必须向学校报备,学校同意后方可参赛。对私自以学校项目名义或学校师生私自与外校联合、组队参赛的行为,将追究相关师生的责任。
2.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赛道要求详见附件2),已获本大赛往届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3.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
5.参加产业赛道的项目须在大赛组委会发布命题后组织参赛。
(三)参赛数目数量要求
根据山西省大赛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请各学院及有关部门积极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广泛联动,确保我校参赛项目较往年实现质与量的双重提升。各院参与大赛的学生数必须不低于学院学生数的30%,参赛学生数可参考附件3,在确保参赛项目数量前提下,深度挖掘学科特色、前沿交叉等层面创新潜力,力争上报更多具有竞争力的优秀项目。
(四)指导教师要求
指导教师要切实参与项目的指导工作,为项目梳理逻辑、对接校内外资源,担负起为项目赋能的职责,进入国赛阶段后,要全程参与历次的辅导、项目资料修改工作。在国赛前,项目指导教师由项目团队自主确定。进后国赛阶段后,为最大限度地调动校内外资源,实现国赛金奖的目标,学校将根据项目需求和对项目的贡献,有权对指导教师及排名进行调整。对项目不能赋能且不参加培训,将取消指导资格。
四、大赛方案
按照赛程安排,分为院赛、校级初赛、校级决赛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赛报名
所有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按照系统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电子版(项目计划书编写可参考附件4)。
请各学院(校区)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动员会议,广泛发动,深入挖掘在校生及毕业5年之内的毕业生的优秀项目,积极组织报名;各学院要成立活动组织实施机构,指定院领导负责该项活动,指定学院大赛联络员1-2人,于3月15日前加入“大赛联络员微信群”。
(二)比赛流程
1.学院初赛(3月中旬——5月20日)
各学院至少须组织一场宣讲会,对大赛的基本情况进行讲解。根据各自学科特点和近两年学生创新创业成果,深度挖掘自身科研优势和学科特色,认真组织动员学生参赛,鼓励本、硕、博多层次学生参赛,学院将初赛时间提前一周上报教务部,教务部将从“中北大学‘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导师库中遴选优秀导师,对作品进行初步评审、筛选。
院赛结束后,请各学院汇总比赛成绩,于5月20日前上报“**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附件5),汇总表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参加校赛的项目数以学院参赛项目数的25%作为基础数,若参赛学生比例超过30%,每增加50人,增加1个重点项目指标。
2.校赛(6月1日——6月30日)
(1)校级初赛(6月上旬)
院赛推荐的重点项目参加校级初赛,比赛时需准备PPT,项目计划书,进行现场答辩,由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项目晋级校级决赛。
(2)校级决赛(6月中旬)
通过校级初赛的团队,获得校级一等奖的项目进入校级决赛,对一等奖项目进行排位。
(三)同期活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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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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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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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专题系列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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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历届优秀获奖团队进行大赛的解读及培训讲座,活动面向全校学生开放,活动前期在数字校园发布相关活动时间及内容,学生自主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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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3月-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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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第四届“创新创业精英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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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获得校赛一等奖的团队加入中北大学第四届“创新创业精英班”,每个团队不超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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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6月-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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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第九届“互联网+”省赛项目训练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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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省级排位赛的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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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7月-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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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第九届“互联网+”国赛项目训练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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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国赛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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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8月-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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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奖励办法
所有获奖指导教师团队奖励办法将参照《中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学科竞赛能力的实施意见》文件执行,学生依据相应的奖学金制度进行奖励。
六、其他
1.各学院参赛情况、校赛一等奖获奖数、省赛、国赛的获奖情况将纳入学院年度评价考核体系。
2.近三年立项的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必须参加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否则终止对项目的经费支持。
3.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的项目,报请学校同意后,将提供一定数额的视频制作经费。
4.对于入围国赛的项目,对项目予以经费支持,并在国赛前组织专家团队对项目进行专题培训,所有团队成员及指导教师全程参加培训。
七、大赛联系方式
1.大赛联络群
(1)大赛学院联络人(负责人)微信群(教师)
(2)大赛官方宣传QQ群:中北大学第九届互联网+大赛467254307(学生)
进行赛事宣传,各学院积极鼓励有意参赛的学生加入此群了解相关赛事动态。入群后更改群名片为“学号+姓名”。
(3)第四届创新创业精英班:384130399(学生)
入选“第四届创新创业精英班”的同学加入此群,用于接收上课方式及相关信息,入群后更改群名片为“项目名称+姓名”。
2.大赛联系人
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3921065或3923056
电子邮箱:scxy@nuc.edu.cn
附件1: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附件2: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赛道说明
附件3:各学院参赛学生人数及参赛项目参考值
附件4:中北大学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编写要求与规范(参考模版)
附件5:**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
教务部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