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依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大学生“小学期”实践能力培养计划的通知》(晋教高〔2023〕7 号)、《关于印发<中北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校教〔2024〕13号)和《关于印发<中北大学大学生“小学期”实践能力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校教〔2024〕14 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决定启动2025年“小学期”实践能力培养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 实施原则
各学院以提升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为宗旨,采取学校主导、学院搭台、专业配合、学生自愿的模式,按照自由报名、集体组织的原则,做好前期组织动员工作,全力推进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的顺利开展。
二、 整体安排
(一) 宣讲动员(5月中旬)
各学院成立由院领导任组长,教学管理人员、学院所属平台负责人、专业教师为成员的工作组,面向全院师生至少组织一次宣讲会,对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实施细则进行解读,全面推进项目实施。
(二) 前期筹备
1.题目征集 (5月下旬前)
学院面向全体教师开展题目征集,出题教师参照《中北大学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周项目任务书》(见附件)格式上报题目,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校级专家进行复审。审核合格题目上报系统(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2.学生申报(6月中旬前)
学生自主选择项目进行申报,允许跨院申报,各学院对学生的申报情况予以了解,及时调整,满足学生的申报要求。
(三) 项目实施(7月-8月)
1.考核专家组开展日常督导及中期检查
2.学院组织答辩考核并上报结果
3.学院工作人员将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及教师工作绩效进行统计并上报。
4.各学院将项目实施相关档案进行归档总结。
三、 其他说明
1.各学院要根据本学院的学生规模,动员本院教师积极主动出题,以确保出题数量满足本届学生“小学期”的选题需要。以实物或产品制作为导向,项目设置要求体现专创融合、学科交叉,题目来源可来自教师科研项目子课题、历年各类学科竞赛题目及衍生题目等;
2.各学院立足专业特色,创新小学期教学模式,探索特色小学期新范式,积极推进跨学科交叉融合,推进创新人才培养改革。
3.加强对学生的过程考核与考勤管理,对于在“小学期”实践周期间原则上不准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的学生履行请假制度,学院主管院领导签字备案后方可外出;对于提前离校的学生要取消答辩资格,并及时上报处理。
在“小学期”实践周期间指导教师及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辅导员正常上班,如要外出需向主管院领导请假。
4.“小学期”结束后的开学两周内,各学院对“小学期”总体工作进行总结,并提交小学期总结材料 。
5.各学院记录并留存实施过程影音、图像资料,遴选3-5件优秀作品入选《中北大学2023年度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成果集》。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3921065。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