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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中北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院创【2023】01号 

    

                    

创新创业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依据《关于发布<中北大学2023年度学科竞赛目录>和统筹安排2023年学科竞赛工作的通知 》(教创〔202305号)通知内容,结合我院实际,为提升学科竞赛工作的水平和质量,逐步规范学科竞赛工作,现制定创新创业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实施办法,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依据教务部发布的学科竞赛榜单目录,依据学科特色,将学院承办的各级学科竞赛分配至各基层组织(学院竞赛目录详见附件,随学校榜单予以更新),每项竞赛须成立赛事委员会,以各基层组织负责人为总负责人、下设执行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二、工作要求  

1.各赛事委员会按照学校要求组织该项赛事的校赛组织及学院参赛团队的指导工作,建立各项学科竞赛的专职指导队伍,并指定团队负责人,全面开展竞赛的指导与研究工作,努力提升竞赛水平。      

2.各赛事委员会委托相关负责教师与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  

3.充分发挥学挥学科竞赛在创新创业教育及人才培养中的抓手作用,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凝练优秀创新创业教学成果。     

三、其他说明      

1.纳入榜单的所有竞赛均予以经费支持,经费报销由各赛事所属基层组织负责人及院长双签后进行报账,竞赛经费使用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2.赛事绩效奖励按照学校相关绩效奖励办法执行。  

3.各赛事委员会做好赛事宣传总结工作,赛事成果及时推送至学校及学院网站进行宣传,赛事结束后向学院办公室上报赛事组织及获奖情况。  

该办法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解释。  

创新创业学院  

2023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