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关于启动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及省级、校级相关文件,决定启动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题目

1.教师拟题

学生可选择教师题目,教师题目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中北大学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教师题目汇总表”(以下简称“教师题目汇总表”),学生依据“教师题目汇总表”中的项目信息,联系出题教师进行咨询后,填写《中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进行项目申报。

2.学生拟题

学生依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兴趣爱好自行拟题,填写《中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项目类型

1.A类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B类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写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C类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要求

1.全校本科学生均可申请“大创计划”项目。学校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实现学科交叉融合。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团队限定1名负责人,团队一般不超过 5 人,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作为项目负责人。

2.每个学生最多参与2个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项目负责人在研项目未结题时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上一年度有中途放弃大创项目的负责人则今年不得申报。

3.项目执行时限一般为1年,不超过2年,完成时间不迟于学生毕业时间,所有项目须在校期间完成。

4.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不超过6项(包括以前未结题项目)。

四、立项流程

1.学院评审(2023年11月15日-12月15日)。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做好拟推荐项目学院公示等工作。要求评审专家执行回避原则。

对推荐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进行排序,评审结束后,学院将评审结果及时在学院网上公示。于2023年12月15日下午4点前上报评审结果至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管理科(A座407),填写《2024年中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纸质稿由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将电子稿发送至scxy@nuc.edu.cn。

2.学校评审(2023年12月15日-1月中旬)。学校根据项目立项名额及学院推荐情况进行校级立项公示、公布。

3.中期检查(2024年4月)。学校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对于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3921082)。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