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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年度考核的通知


创 新 创 业 学 院
  

 院平台【2023】  2 



 

关于开展2023年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创新创业实践平台:  

为了切实发挥实践平台在双创教育中的支撑性作用,逐步规范平台日常管理与运行,探索形成师生积极融入平台,踊跃参与双创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现启动2023年创新创业平台年度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机构  

由创新创业学院相关负责人员组成考核组。  

二、考核对象  

2020年11月份启动建设的校级创新创业实践平台。  

三、考核时间  

2023年12月4日-12月22日  

四、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  

1.考核内容  

对平台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日常管理、教育教学和成果产出等内容。

2.考核方式  

 1)本次采取平台自评、实地考查两阶段,并结合学校日常检查情况进行考核,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于12月22日前完成平台自评。各平台填写“2023年双创平台年度考核自评表”(见附件1)自评,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平台负责人签字后,纸质稿上报创新创业学院实践平台管理科A407,电子稿发至cxptk@nuc.edu.cn。  

2)结合各平台上报“创新创业平台指标考核自评表”情况,考核组于12月22日前进行实地考察,各平台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五、其他  

1. 创新创业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双创实践平台将进行动态调整。依据平台运行情况,对于排名靠前的平台学校予以奖励;对于排名靠后的平台,将会取消或缩减面积。  

2.双创实践平台被学校淘汰后,平台负责人需在要求期限内将平台自有物品搬离双创实践平台,腾空平台所占用房间并恢复原状,同时与创新创业学院完成房屋交接手续。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12月4日